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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HWZWGK-2019-0078 信息所属单位: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: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:2019年11月6日 文 号:海许可决〔2019〕54号 河北省涉县红喜水电站: 本机关于2019年3月7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《关于涉县红喜水电站取水许可申请的函》申请。经审查,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。红喜水电站为已建项目,不消耗水量。你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完善,并通过本机关的复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和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决定: 一、同意红喜水电站的取水许可申请。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口村清漳河上,为径流式水电站。项目总装机容量265千瓦,引水渠设计引水流量7立方米每秒。 二、同意项目的取、用水方案。项目生产用水取用涉县西达镇河口水电站退水和清漳河地表水。取用河口水电站退水的取水口位于红喜水电站引水渠(东经113°49′52″,北纬36°25′06″);取用清漳河地表水的取水口位于清漳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口村段(东经113°49′35″,北纬36°25′32″)。取水方式均为引水,年取水总量5100万立方米。地表水水质满足项目发电用水要求。 三、同意项目的退水方案。项目运行期生产不消耗水量,引水通过电站发电后全部回归原河道,退水口位于清漳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口村段(东经113°50′21″,北纬36°24′37″),年退水量5100万立方米,退水不改变水质,对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。 四、项目运行应严格落实取水、用水、退水和水资源保护等各项管理措施,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。 五、业主单位应加强取、用、退水量统计管理。 六、业主单位应根据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》和《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实施细则》要求,向本机关报送取水工程(设施)的相关材料,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;经现场核验合格的,将核发取水许可证。 七、业主单位应落实内部管水机构、人员和管理制度,加强取用水管理和水资源保护,按要求报送取用水等资料。 八、项目投产后,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税。 附件:取水许可申请书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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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韩静 | |||